农村青年创业贷款
业务概述
农村青年创业贷款是指本行向从事符合当地实际的生产经营,发展农业科技项目,引进新设施、新品种、新技术,以及其他能发挥辐射作用带动当地群众致富项目的优秀农村青年发放的贷款。
贷款对象
有贷款需求的十大杰出青年农民、青年星火带头人、青年现代农业科技示范基地负责人、青年农业产业化带头人、农村青年创业致富带头人、青年工商创业带头人、优秀青年经纪人以及带动能力强且信誉良好的农村青年。
贷款条件
1、属重庆市农村户口,年龄40周岁以下,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遵纪守法、无不良信用记录,具有偿还贷款的能力;
3、具有一定技术素质,有创业能力,创业愿望强烈;
4、借款人应在本行开立个人结算账户。
5、本行规定的其他条件。
贷款金额
信用贷款原则上在3万元以内,一般不超过5万元。抵押、质押和保证担保(含联保),按各相关贷款类别确定贷款额度。
贷款期限
一般为3年以内,最长不超过5年。
贷款利率
农村青年创业贷款执行优惠利率,对经区县团组织推荐的农村青年创业项目,贷款利率可比同等条件下其他贷款利率优惠5%-10%。
贷款申请
农村青年创业者向所在地区县团委提出书面的贷款意向,将团委审核后的推荐表提交到本行,同时提交身份证、户口簿、婚姻状况证明、项目证明资料、保证人有关证明及抵(质)押物产权证等有效证件及复印件。具体根据借款人申请贷款所依托的贷款品种要求提供申请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