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捷贷宝”贷款

    “捷贷宝”贷款

     

    贷款对象及用途

    向自然人发放的,用于解决其生产、生活中合法中短期资金需求的贷款。

     

    借款人条件

    1、借款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且借款人年龄与贷款额度期限之和不超过65周岁;

    2、具有本市常住户口或有效长期居留身份证明,或在贷款人服务辖区内有固定的工作或经营场所;

    3、有稳定的职业或经济收入,良好的个人品行,信用良好,无债务纠纷,无不良信用记录;

    4、能够提供贷款行认可的足值有效担保;

    5、在贷款行开立了个人结算帐户,且其投资经营的企业原则上也应在贷款行开立结算账户;

    6、授权贷款行从其账户中扣收贷款本息及应由借款人承担的相关费用;授权贷款人向人行个人征信系统提供和查询其个人相关信息;

    7、贷款用途真实合法;

    8、愿意接受贷款行贷款管理规定的其它条件。

     

    贷款额度有效期限和贷款期限

    “捷贷宝”贷款额度有效期限不超过一年,贷款额度下有多笔贷款的,每笔贷款的到期日不得超过贷款额度有效期的到期日。

     

    贷款金额

    单户贷款额度最低为10万元,最高不超过400万元;

     

    贷款利率

    贷款利率按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结合本行的利率定价政策执行。

     

    还款方式

    采用循环分次贷款的,其贷款偿还方式有:按期付息到期还本和利随本清两种。

    采用一次性贷款的,其贷款偿还方式除以上方式外,还可以选择等额本息还款和等额本金还款法。

     

    贷款担保

    房产、土地使用权抵押担保;存单、国债和具有现金价值的保单质押担保。

     

    借款人申请贷款资料

    1、本人和配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以及婚姻状况的相关证明;

    2、本市常住户口或有效长期居留身份证明;

    3、借款人配偶承诺共同还款的证明;

    4、抵质押物权属证明文件、共同所有人同意出具担保的文件;

    5、贷款行要求提供的其它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