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国劳务贷款
贷款对象
获准出国(境)从事劳务的自然人。
贷款用途
用于借款人办理出国劳务支出的各项出国费用。
借款条件
1、年龄在18周岁以上,身体健康,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具有重庆市常住户口;
3、经具有劳务输出培训资格的单位培训合格,具备一定的劳动技能;
4、需由具有国际劳务输出资格的经营公司推荐并经重庆市外经贸委审查通过;
5、遵纪守法,个人信用良好,无其它不良信用记录;
6、应在本行开立存款帐户;
7、本行规定的其他条件。
贷款期限
最长为一年。
贷款金额
单户最高额度不超过4万元,同时不得超过个人出国务工前期费用总额的70%。
贷款利率
同期同档次贷款基准利率。
还款方式
采用按月或按季等额本息还款。
担保
由市外经委提供的出国劳务保证金担保;
借款人必须确定一名贷款行认可的担保人为其贷款担保。
贷款申请资料
1、出国务工人员贷款申请表;
2、借款人及配偶身份证明、有效居住证明、居住地址证明、婚姻状况证明;
3、须提供一名担保人并签订担保合同;
4、贷款人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