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户联保贷款

    农户联保贷款

     

    贷款对象

    不少于3户的农户组成联保小组,签订联保协议,对联保小组中的成员发放贷款。

     

    贷款用途

    用于解决农户资金需求量较大,又不具备担保条件的信贷资金需求。

     

    贷款条件

    1、年龄在18-65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在贷款机构服务的行政辖区内(以镇、乡为限);

    3、品行较好,无违法记录;无不良信用记录或已消除,逾期贷款已清偿或作了贷款人认可的偿还计划;

    4、贷款用途明确、合法合规;具有相应的生产经营技能,有一定经济实力和按期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5、在本行开立存款账户;

    6、本行规定的其他条件。

     

    贷款期限

    贷款期限一般不超过一年,最长不超过3年,且不得超过联保协议期限。

     

    贷款金额

    小组成员最高额度平均不超过5万元。

     

    贷款利率

    按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结合本行利率定价政策执行。

     

    还款方式

    中期贷款应按季或按年结息,短期贷款可利随本清。

     

    担保

    联保小组成员互相担保,对所有成员贷款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贷款申请资料

    1、农户设立联保小组及贷款申请书;

    2、借款人及配偶身份证明;

    3、农户联保协议;

    4、农户联保贷款合同;

    5、本行认为需要提供的其它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