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刷八十八 好礼拿回家
活动时间:2009年11月28日至2010年12月31日
活动对象:活动期间首次成功申请重庆农村商业银行江渝信用卡主卡的客户。
活动内容:
首刷礼:发卡后60日内,重庆农村商业银行江渝信用卡主卡持卡人首次单笔满88元消费交易(不含各种费用、利息),即可获赠精美礼品一份。
活动细则:
1、本活动自 2009年11月28日起 至 2010年12月31日 止。“发卡后60日内”是指在重庆农村商业银行信用卡系统中记录的“发卡日期”后60日内。
2、本活动适用范围仅限于活动期间首次成功申请重庆农村商业银行江渝信用卡主卡的持卡人。
3、“首次单笔满88元消费交易”是指客户使用重庆农村商业银行江渝信用卡发生的第一笔满88元刷卡消费交易(以重庆农村商业银行信用卡系统记录的实际交易为准)。
4、交易金额计算仅包括一般刷卡消费交易业务,各种费用、利息不含在内。
5、参加本次活动的客户其卡片账户状态应为正常;符合首刷活动条件的客户限获1次“首刷礼”。
6、每位持卡人在活动期间获赠的首刷礼品以最终送出的实物为准,不能兑换现金,亦不能在未发现质量问题的情况下要求更换。如对礼品质量或售后服务存在疑问,可向重庆农村商业银行反映,由重庆农村商业银行负责向持卡人提供礼品供应商的联系方式,礼品任何质量问题、售后服务均由供应商负责,重庆农村商业银行不承担有关法律责任。
7、参加本活动并获赠礼品的客户须有效持有信用卡满1年。凡客户在获赠礼品当日起1年之内主动申请销卡,或因退货等其他原因不再符合活动条件,重庆农村商业银行有权要求客户退还所获赠的首刷礼品。
8、首刷礼品无需客户主动申领,重庆农村商业银行将于持卡人满足活动条件后的30个工作日内以快递的方式寄送至持卡人的账单地址。
9、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重庆农村商业银行保留对本次活动条款进行解释的权利,并有权根据需要取消本活动或增删、修订本细则(包括但不限于参加资格、消费时间及消费金额统计、赠礼标准),并于重庆农村商业银行相关媒体(如网站、账单、语音电话)或各营业网点公告后生效。
10、本活动未尽事宜,仍受《重庆农村商业银行江渝信用卡章程》、《重庆农村商业银行信用卡(个人卡)领用合约》及其他相关文件约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