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企业“循环贷”
业务概述
小企业循环贷是指小企业在核定额度和期限内可以循环周转使用的贷款。
贷款对象
可提供房地产抵押物及其他低风险抵质押方式的小企业。
产品特色
在核定额度和期限内,可以循环周转使用,随借随还、高效、降低财务成本,减少银行续授信的不确定因素。
贷款条件
1、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准登记,且年检合格;
2、有必要的组织机构、经营管理制度和财务管理制度;
3、有固定依据和经营场所,合法经营,产品有市场、有效益;
4、持有人民银行核发的贷款证、卡;
5、按本行小企业信用评级标准评级为A级(含)以上;
6、成立并实际营运二年(含)以上,承诺在本行办理主要结算业务;
7、信誉较好,无产品质量、税收、环保等违规、不良纪录;
8、产权关系清晰、经营管理水平高;
9、有良好的发展前景;
10、本行规定的其它条件。
贷款期限
小企业循环贷款最长期限不超过3年。
贷款金额
小企业循环贷最高额度不超过50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