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收账款质押贷款

    应收账款质押贷款

     

    业务概述

    应收账款质押是指借款人以其自有的或第三人的应收账款债权向本行设定质押担保,以获得贷款满足其资金需要的行为。

     

    贷款对象及债务人

    1、应收账款质押贷款对象限于与本行有较稳定业务往来关系、信用等在AA 级以上的企事业法人客户。

    2、应收账款债务人应为信用等级为AAA 级的大中型企业;信用评级在AAA 级以下的,必须达到本行要求的其他标准。债务人应属与借款人有长期紧密供销关系的下游企业,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信用记录良好,近两年未发生拖欠金融机构贷款本息的情况;

    2)无恶意拖欠上游企业款项的行为;

    3)生产经营正常,现金流量充足,无重大经济纠纷或资不抵债等潜在风险;

    4)须是卖方的非关联企业

     

    贷款期限与应收账款出质要求

    1、应收账款质押贷款主要用于满足借款人流动资金需求,贷款期限不超过一年,且不得超过质押应收账款的有效期限。

    2、应收账款包括下列权利:

    1)销售产生的债权,包括销售货物,供应水、电、气、暖,知识产权的许可使用等;

    2)出租产生的债权,包括出租动产或不动产;

    3)提供服务产生的债权。

    3、应收账款应具有真实的交易背景,设立应当合规合法,符合法律规定的要件和相关要求。在发放贷款前,应收账款应为尚未设定任何担保关系且无暇疵的债权。

    4、应收账款价值仅指对卖方根据商务合同的约定应向买方收取的扣除预付款、已付款、佣金、销售折扣等后的款项净额。出质时,其账龄不超过一年。

     

    贷款申请资料

    1、借款人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2、借款人经审计的年度财务报告和最新的财务报表;

    3、出质人和应收账款债务人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及其复印件;

    4、出质人取得应收账款的相关具有法律效力的证明文件;

    5、应收账款债务人对应收账款的相关承诺材料。

    6、本行要求的其他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