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企业“发展贷”

    小企业“发展贷”

     

    业务概述

    小企业“发展贷”信贷业务是指对于信息较充分、管理规范、信用记录较好、持续发展能力较强的成长型小企业,在评级授信后办理的信贷业务。

     

    贷款对象

    成立2年(含)以上,财务制度健全、管理规范且信用评级达到相应等级的小企业。

     

    产品特色

    贷款方式多样,信用、保证、抵押、质押均可办理;资金使用便捷,随时支用,额度循环。

     

    贷款条件

    1、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准登记,且年检合格;

    2、有必要的组织机构、经营管理制度和财务管理制度;

    3、有固定依据和经营场所,合法经营,产品有市场、有效益;

    4、持有人民银行核发的贷款卡;

    5、客户信用等级为A级(含)以上 ;

    6、成立一年(含)以上,在农商行办理结算3个月以上;

    7、信誉较好,无产品质量、税收、环保等违规、不良纪录;

    8、产权关系清晰、经营管理水平高;

     

    贷款期限

    除低风险“发展贷”信贷业务外,其他一般“发展贷”信贷业务期限最长不超过3年,其中信用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1年。

     

    贷款金额

    除低风险“发展贷”信贷业务外,其他一般“发展贷”信贷业务金额不超过小企业和其具有控制力的股东或董事家庭净资产之和的60%,最高可达500万元,其中信用贷款金额最高可达150万。我行下属的39个区县支行和总行营业部均能为我市小企业客户提供高效快捷的“发展贷”业务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