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企业“便捷贷”
业务概述
“便捷贷”是指对于信息不充分、难以对其进行评级授信或信用评级低的小企业,我行依据企业提供足额有效的抵(质)押担保,并由具有小企业控制力的股东或董事承担连带保证责任(低风险业务除外),而向小企业提供信贷资金的各项信贷业务。
贷款对象
可提供足值有效的抵(质)押担保,财务信息不充分的小企业。
产品特色
无需信用评级,贷款手续更简便,资金到位更迅速。
贷款条件
1、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准登记,且年检合格;
2、有必要的组织机构、经营管理制度和财务管理制度;
3、有固定依据和经营场所,合法经营,产品有市场、有效益;
4、持有人民银行核发的贷款卡;
5、信誉良好,具备履行合同、偿还债务的能力,无不良信用记录;
6、能遵守国家金融法规政策及银行有关规定;
7、在我行开立基本结算户或一般结算户;
8、能够提供足值的抵(质)押担保措施。
贷款期限
除低风险“便捷贷”业务外,其他一般“便捷贷”业务期限不超过1年。
贷款金额
除低风险“便捷贷”业务外,其他一般“便捷贷”业务金额不超过小企业和其具有控制力的股东或董事家庭净资产之和的60%,最高可达500万元。我行下属的39个区县支行和总行营业部均能为我市小企业客户提供高效快捷的“便捷贷”业务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