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二〇〇九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重庆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二〇〇九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行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庆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下称本行)根据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决定召开2009年度股东大会(下称股东大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基本情况

    (一)会议召集人:本行董事会。

    (二)会议召开时间:2010526(星期三)上午930分,会期半天。

    (三)会议地点:重庆长都假日酒店(重庆市渝北区五红路66号)。

    (四)会议方式:现场投票方式。

    二、会议主要内容

    (一)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批准《2009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审议批准《2009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3.审议批准《经审计2009年度财务报告》;

    4.审议批准《200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5.审议批准《2010年度财务预算方案》;

    6.审议批准《关于本行高级管理人员兼任由我行发起设立的村镇银行董事长的议案》。

    上述审议事项为普通决议事项。上述议案的具体内容将于本次会议召开10个工作日前登载于本行网站www.cqrcb.com

    (二)会议通报事项

    1.听取董事会对董事的评价及独立董事相互评价报告;

    2.听取监事会对监事的评价及外部监事履职情况报告。

    三、出席会议对象

    (一)截至201056日下午5,在本行股东名册登记在册的股东或其委托代理人,每一股东只能委托一名代理人代为出席(授权委托书见附件2),该代理人不必是本行的股东。

    (二)本行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三)本行董事会邀请的嘉宾及本行聘任的中介机构代表。

    四、会议登记办法

    (一)符合上述条件的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须持出席回复(见附件1)前往本行办理参会登记,同时提供以下资料的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法人营业执照副本、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法定代表人身份证、股权证;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还须提供法定代表人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受托人身份证。

    (二)符合上述条件的自然人股东,本人前往本行办理参会登记时,须提供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股权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出席回复(见附件1);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还须提供书面授权委托书原件、受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三)股东或委托代理人也可在登记时间截止前将上述资料的复印件以专人、信函或传真的方式送交本行董事会办公室办理登记,但参会时须提供上述资料的原件。

    (四)登记时间:2010519209:0017:00。本行将根据书面回复对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含股东授权代表)登记确认,经登记确认的股东所持表决权为有效表决权。

    (五)登记地点:重庆市江北区洋河东路10号重庆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18041905室。

    五、其他事项

    (一)会议联系方式:

    重庆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联系地址:重庆市江北区洋河东路10

    邮政编码:400020

    联系电话:(02367637666676377186763788767637883

        真:(0236774088867637718

    (二)本次会议会期预计半天,出席会议人员的交通、食宿等全部费用自理。

    (三)本通知同时在201055的《重庆日报》上发布。重庆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09年度股东大会出席回复(附件1)和重庆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09年度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附件2)请在本行网站下载。

     

    附件1重庆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09年度股东大会出席回复

    附件2重庆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09年度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重庆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〇年五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