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公告
各位股东:
重庆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行”)于2010年12月16日在香港联合交易所发行H股上市。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境外上市公司非境外上市股份集中登记存管有关事宜的通知》(证监国合字〔2007〕10号)的规定,本行已按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登公司”)《境外上市公司非境外上市股份登记存管业务实施细则》相关要求,将非境外上市股份集中登记存管至中登公司。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请持有本行非境外上市股份的各位股东(以下简称“股东”)持本行《股权证》及有效身份证明文件(法人股东需提供营业执照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经办人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及复印件;自然人股东需提供有效居民身份证及复印件;委托他人代办的还需提供经公证的授权委托书、受托人身份证及复印件)及时到入股时所在的支行(或总行营业部)领取《非境外上市股份持有人编码证》和《非境外上市股份登记存管告知书》。
二、股东持有的本行非境外上市股份自登记存管完成之时起均以中登公司证券登记簿记系统记录的数据为准,股东持有的本行《股权证》自动失效。
三、股东申请办理股份过户登记、质押登记、持有人基础信息变更、查询等业务需按照本行及中登公司有关规定申请办理。
四、请尚未完成非境外上市股份登记存管的股东尽快到本行完善资料,以完成所持非境外上市股份的登记存管。
重庆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一一年十二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