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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9-07-22
一.业务简介
自然人以个人住房或商业用房抵押的形式,向我行申请的不超过300万元(含)人民币,用于房屋装修、购买汽车、耐用消费品、旅游、教育等生活消费的贷款。
二.产品要素
贷款最高可贷300万元
贷款期限最长可贷10年
贷款额度可循环,一次办理10年使用
按期结息到期还本、按期结息分期还本、等额本息、等额本金四种还款方式可供选择
三.准入要求
年满18周岁,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中国公民;
借款人年龄与贷款期限之和不超过65岁;
有重庆市常住户口或有效居住证明,市外分行适用所辖范围内的常住户口或有效居住证明;
具有稳定合法的收入来源,有按期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信用良好;
在本行开立个人银行结算账户;
本行规定的其他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