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20-05-28
一、业务简介
针对公务员、行政单位、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大型垄断企业等稳定收入人群提供的个人信用消费贷款。
二、产品要素
1.贷款最高可贷50万元;
2.贷款期限最长可贷3年;
3.贷款额度可循环;
4.按期结息到期还本、按期结息分期还本、等额本息、等额本金四种还款方式可供选择。
三、准入要求
1.年满18周岁,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中国公民;
2.借款人年龄与有效期间之和的限定:男性不超过60周岁、女性不超过55周岁,且不超过所在单位法定退休年龄;
3.夫妻双方均满足本办法第二条规定范围的,只允许其中一人在本行取得信用贷款;
4.有大理市户籍身份证或有效居住证明,且工作单位在贷款行辖区内;
5.具有稳定合法的收入来源,有按期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6.具备本行认可的信用等级;
7.信誉良好;
8.在本行无信用贷款余额(信用卡透支除外);
9.在本行开立个人结算账户;
10.本行规定的其它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