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20-05-28
一、贷款对象
大理市内从事酒店、客栈经营活动的个体工商户经营者、个人独资企业的投资者、依法设立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股东等。
二、产品特色
1.适用群体针对酒店、客栈经营活动的经营者,一次授信,无抵押,还款灵活。
2.用途广泛:可用于现有经营客栈、酒店的房屋、土地租金交纳、装修、改造、提升及配套设施、设备的购置;为符合环保要求,进行的环保项目改造暨设备采购、安装;也可对于扩大经营,投资新建客栈或酒店的房屋装修改造、房屋租金交纳,设施、设备购置等。
三、贷款额度
最高50万元。
四、贷款期限
最长3年。
五、贷款方式
信用。
六、还款方式
1.一年期以内的贷款,采用按月结息,到期还本;
2.贷款期限为2年的,采用按月结息,第一年至少归还本金的50%,且每年旺季期间按月还本,淡季期间不定期还本;
3.贷款期限为3年的,采用按月结息,第一年至少归还本金的30%,第二年至少归还本金的30%,且每年旺季期间按月还本,淡季期间不定期还本;
4.旺季为每年2、7、8、9、10月。
七、贷款条件
1.年满18周岁,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有合法有效身份证件,借款申请人实际年龄与贷款期限之和不超过65周岁;
2.经营客栈、酒店满2年,且期间企业主要股东、法定代表人、个体工商户经营者未发生变更;
3.客栈、酒店能够正常营业或达到复业条件,具备各类许可证照;
4.借款人家庭有效净资产达到50万元以上,资产可包括:房产、汽车、装修投资及设施设备购置(此项应扣除折旧)、已付未用租金、自有资金,且贷款后资产负债率不得超过50%;
5.第一还款来源充足,具有稳定的经营收入和按期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八、必备资料
1.借款人及其配偶有效身份证、婚姻状况证明材料;
2.营业执照、经营许可证等相关证明材料,合伙企业需出具企业合伙经营协议;
3.具备贷款偿还能力的证明材料;
4.借贷实际用途的证明材料;
5.其他我行规定的必要资料(我行对客户资料信息完全保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