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4小时客服热线: 95389
发布日期:2020-05-28
一.业务简介
个人房屋增值贷款是指向在本行办理房地产抵押贷款的优质自然人发放的,在抵押贷款额度基础上增加贷款额度,用于其生产经营活动的人民币贷款业务。
二.产品要素
贷款最高可贷100万元
贷款期限最长可贷10年
贷款额度可循环
按期结息到期还本、按期结息分期还本、等额本息、等额本金四种还款方式可供选择
三.准入要求
(一)符合《石狮渝农商村镇银行小微授信业务管理办法》规定的办理个人经营性贷款业务的基本条件;
(二)年满18 周岁,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中国公民,且借款人年龄与贷款额度有效期限之和不超过65 周岁,并有相应的经营管理能力;
(三)石狮市常住户口或有效居住证明;非石狮户籍的,须在本辖区内持续经营两年以上或拥有自有房产,且子女在石狮辖区内入学;
(四)具有稳定合法的收入来源,有按期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五)本行规定的其他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