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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0-05-22
一.业务简介
民宿客栈贷款是指本行向香格里拉市内经营民宿、客栈、酒店的自然人发放的人民币信用贷款业务。
二.产品要素
贷款最高可贷30万元
贷款期限最长可贷3年
贷款额度可循环
按期结息到期还本、按期结息分期还本、等额本息、等额本金四种还款方式可供选择
三.准入要求
(一)年满 20 周岁,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有合法有效身份证件,借款申请人实际年龄与贷款期限之和不超过 65 周岁;
(二)香格里拉市户口的,持续经营年限满 2 年;非香格里拉市户口的,在香格里拉市持续经营满 3 年。
(三)能够正常营业并取得相关资质证照。具备营业执照并取得特种经营许可证、卫生许可证、消防许可证或消防达标验收意见书等相关资质。
(四)借款人家庭有效净资产达到 50 万元以上,资产可包括:房产、汽车、装修投资及设施设备购置(此项应扣除折旧)、已付未用租金、自有资金,且贷款后资产负债率不得超过 60%。
(五)第一还款来源充足,具有稳定的经营收入及其他合法收入作为还款来源,具备按期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六)在我行开立结算账户,承诺经营资金往来主要通过我行账户结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