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行简介
新闻中心
企业文化
网点信息
法律声明
发布日期:2021-12-28
尊敬的客户:
根据《财政部 中国银保监会关于进一步规范银行函证及回函工作的通知》(财会〔2020〕12号)和《财政部办公厅银保监会办公厅关于印发<银行函证及回函工作操作指引>的通知》(财办会〔2020〕21号)有关规定,为做好函证及回函服务,现就我行银行询证函业务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受理网点
银行询证函由被询证单位账户开户网点受理,银行询证函业务联系人为各营业网点负责人。各营业网点的具体地址及联系方式,请致电我行24小时客户服务热线95389咨询。
二、受理方式
我行目前支持邮寄送达或跟函送达的银行询证函,若采取专人跟函送达银行询证函的,跟函人员应向我行出具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加盖会计师事务所公章的介绍信或工作证原件,并与《银行询证函》中载明的跟函会计师信息相符。
三、收费标准
服务项目 | 服务内容 | 服务价格 | 适用对象 | 定价依据 | 生效日期 | 截止日期 | 优惠政策 |
银行询证函 | 根据第三方有权机构发出的询证函,核实、确认询证内容 | 200元/账户/份 | 对公客户 | 市场调节价 | 2022年1月 | 待定 | 工信部、统计局、财政部、发改委四部委口径小微企业按照不高于现行公示价格5折收取;个体工商户免费 |
服务价格发生变化时以我行最新公示为准。
如因单位账户余额不足或账户限制等无法直接收取询证函服务费用,需单位补足余额或前往我行支付费用。
如有疑问,请致电我行24小时客户服务热线95389或咨询我行营业网点工作人员。
特此公告
重庆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