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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发布日期:2026-01-27
尊敬的重庆农村商业银行客户:
为贯彻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加力提振消费、扩大内需,持续降低居民个人消费信贷成本,提升居民消费意愿,根据《关于优化实施个人消费贷款财政贴息政策有关事项的通知》(财金﹝2026﹞1号)相关规定,我行自2026年1月1日起,按照优化后的贴息政策,为符合通知要求的个人消费贷款客户和信用卡账单分期客户提供服务。此前已签署《重庆农村商业银行个人消费贷款财政贴息服务协议》的客户,自2026年1月1日起自动适用最新贴息政策。
我行办理个人消费贷款和信用卡账单分期贴息不收取任何服务费用,且未与任何贷款中介机构开展合作。我行将按照市场化、法治化原则,优化办理流程,简化办理手续,加强资金合规使用,推动政策尽快落地实施。具体事宜我行将及时在官方网站、微信公众号、网点等渠道发布,敬请留意。
特此公告。
重庆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1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