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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9-06-01
进口开证业务是我行根据开证申请人(进口商)的要求和指示向受益人(出口商)开出的,凭规定单据履行到期付款义务的保证性文件,是目前较为通行的国际结算方式之一。我行可办理的信用证种类包括:即/远期信用证及可转让信用证。
特色与优势
1、我行拥有高效、便捷的开证授信体系,为广大客户(尤其是中小企业)提供开立信用证的服务。
2、我行可提供提货担保以及进口融资等配套服务。
业务流程
1、您向我行提交进口开证申请书、开证协议及进口合同等资料。
2、我行审核同意并落实开证条件后开立信用证。
3、我行收到单据后,审核单据并通知您,您向我行办理付款或承兑手续。
温馨提示
1、开证申请人须拥有进出口经营权,进入外汇局进口付汇名录,没有进出口经营权的企业可委托有代理进出口权的企业代办开证业务。
2、进口商应关注出口商的履约能力、资信状况以及出口商所在地的国家、法律、市场等风险,关注进口商品尤其是大宗商品的价格波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