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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3-01-06
签约主体:
甲方:重庆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________ (即业务申请人,证件号码: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一、交易信息与声明事项
1. 交易信息
(1)乙方本次办理的分期交易金额为人民币_________元,乙方办理成功后需按照本合约约定支付分期利息。
(2)乙方本次交易的分期产品为渝快借·短期借,每期分期利息=剩余未还本金×月利率,年化利率=12×月利率=360×日利率。还款方式为按月付息到期还本,乙方申请的分期期数共____期。(每满1期、按月利率按期收取;不满1期、按日利率按天收取)。
(3)乙方本次办理的分期业务项下年化利率为____%(以单利方式近似折算),具体计算公式如下:

2.声明事项:本合约为甲方与乙方就乙方申请、甲方审批同意的信用卡渝快借短期借业务达成的约定。乙方申请渝快借短期借业务,点击勾选或以其他方式选择接受本合约即表示乙方已充分阅读、理解并接受本合约的全部内容,则视同于乙方已知晓并接受该业务的所有条款。如对业务约定条款有疑问的,乙方应在申办本业务前致电重庆农商行信用卡服务热线4008366666详细询问和了解。
二、基本规定
1.渝快借·短期借是指乙方向甲方申请使用其持有的江渝信用卡,在其预借现金额度内支用资金,经核准后甲方将资金划至乙方指定的本人借记卡账户,乙方分期(1期为1月)支付分期利息,到期一次性偿还本金的消费分期服务。
2.渝快借·短期借仅限重庆农商行信用卡主卡持卡人申请。
3.渝快借·短期借单笔申请金额最低为1200元,最高为乙方信用卡预借现金额度且单笔或累计不超过5万元。
4.渝快借·短期借的分期期数最高为24期,应还本金在分期期数最后1期的账单日计入乙方的信用卡账户,乙方应在该期账单日对应的最后还款日前全额偿还到期应还分期利息和本金。
渝快借·短期借分期本金到期示例:
如果账单日为每月10日、最后还款日为每月5日的某信用卡于2024年12月17日办理本金1200元、分期期数24期的渝快借·短期借,分期本金1200元将于2026年12月10日计入该卡信用卡账单中,乙方应在2027年1月5日之前偿还。
5.每期分期利息在每个账单日按期计入乙方的信用卡账户。
6.乙方通过渝快借·短期借支用的资金,只能用于家庭耐用品、旅游、家装、教育培训、医疗保健等日常消费;不能用于生产经营、投资等领域,包括但不限于购房、股票、期货、其他股本权益性投资,以及国家法律法规、监管规定禁止或限制的其他用途。
7.乙方应授权并配合甲方通过账户分析、凭证查验或现场调查等方式,核查渝快借·短期借资金的支付是否符合本协议约定用途。如乙方违反约定使用资金或不能按要求提供资金用途证明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提前一次性偿还渝快借·短期借全部剩余欠款,包括但不限于本金、利息全部应还款项。
三、乙方权利义务
1.乙方成功办理渝快借·短期借后,不可撤销,不可更改分期金额和期数。
2.渝快借·短期借金额将占用乙方信用卡的可用信用额度,乙方的可用信用额度根据每月实际归还的金额作相应恢复。
3.乙方每期账单中列示的分期利息、分期本金全额计入当期最低还款额,如乙方未偿还最低还款额,将作为逾期处理,应按《重庆农村商业银行信用卡章程》和《重庆农村商业银行信用卡领用合约》支付利息及违约金;如乙方未对每期账单应还金额进行全部偿还(但还足最低还款额的),将视为未全额还款,不享受免息期,应按《重庆农村商业银行信用卡章程》和《重庆农村商业银行信用卡领用合约》支付利息。
4.乙方可于T+1日(T日为分期申请成功日)办理提前还款,已收取的利息将不退还;乙方可全额提前还款或部分提前还款,提前还款申请成功后不可撤销。乙方办理提前还款的,应在申请前向其指定借记卡账户存入足额款项(包括拟提前还款的分期本金和相应分期利息、违约金等),提前还款时,当期应收利息按当期实际使用天数产生的利息收取。
渝快借·短期借提前还款时间示例:
某信用卡于2024年12月17日成功申请一笔渝快借·短期借,乙方最早可于2024年12月18日办理提前还款。
5.乙方账户中的溢缴款不会自动提前清偿分期应还本金,乙方应在存入足额款项后通过甲方电子渠道(包括但不限于手机银行、信用卡微信公众号或重庆农商行江渝信用卡小程序等)申请渝快借·短期借提前还款。
6.若乙方的重庆农商行信用卡被停卡、销户,或乙方不履行债务,或乙方不履行与渝快借·短期借相关的协议,或乙方出现债务履行能力或信用程度降低的情形时,乙方的渝快借·短期借债务应于发生上述事项之时视为全部到期,乙方或其继承人、监护人等相关责任人应当一次性偿还全部剩余欠款,包括但不限于本金、利息、违约金等全部应还款项。
四、甲方权利义务
1.甲方有权对乙方渝快借•短期借的申请进行独立审核,申请是否通过、利息收取方式由甲方系统实时测评,乙方可通过申请界面获悉实时测评结果。
2.渝快借·短期借利息由甲方系统实时测评,乙方可通过申请界面获悉实时测评结果。渝快借·短期借业务利率收取标准以乙方申请业务时与甲方约定的实际利率为准。
3.甲方核准乙方渝快借·短期借申请后将款项划至乙方指定的本人借记卡账户。如因乙方提供的结算账户信息有误或账户状态不正常(包括但不限于销户、挂失、冻结等情况)导致款项划拨失败或错误(包括但不限于无法转入乙方提供的账户、转入他人账户等),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和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
4.甲方有权依据国家有关规定及业务需要对本协议条款进行变更,或对本业务进行延迟或提前终止,调整内容将于对外公告确定的施行之日起正式施行。乙方有权在公告期间选择是否继续使用服务,如果乙方不愿接受公告内容,应在公告施行前申请终止相关服务;如果乙方未申请终止相关服务,视为乙方同意相关调整,变更后的内容对乙方产生法律约束力,若乙方不执行变更后的内容,甲方有权选择终止本服务。本服务被乙方或甲方按前述约定提前终止后,乙方应一次性偿还剩余本金、利息全部应还款项。
五、其他
1.本协议自乙方成功办理甲方渝快借·短期借业务后生效。
2.本协议未尽事宜依据《重庆农村商业银行信用卡章程》《重庆农村商业银行信用卡领用合约》、银行业务规定及金融惯例有关规定处理。
3.乙方对甲方提供的服务如有疑问、建议或意见时,可致电甲方江渝信用卡24小时专线4008366666或到甲方营业网点进行咨询和投诉。双方发生争议,应当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应向甲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